发布时间:2024-11-05 10:48:26 来源: sp20241105
顽凶伏法!12月18日上午,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,对劳荣枝执行了死刑。1996年至1999年间,劳荣枝与其情人法子英(已另案核准并执行死刑)在江西省南昌市、浙江省温州市、江苏省常州市、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实施抢劫、故意杀人、绑架4起,共致7人死亡。
被执行死刑前,劳荣枝向被害人亲属表达歉意。但愿她的歉意是真诚的,更愿她为此前犯下的滔天罪行而真正忏悔。
劳荣枝伏法后,受害者之一陆中明的妻子朱大红如释重负:“终于给死者一个交代了,大快人心,等了好久啊,终于核准下来了。”这一天,朱大红一家等了20多年。
劳荣枝受审时称:“我这一辈子没有杀过一只鸡、没有杀过一只鸭”。如此矫饰,令人愕然。根据最高法复核确认的事实,可看到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细节,劳荣枝与法子英共同抢劫熊某甲随身财物,将熊某甲杀死并分尸。此后,劳荣枝用劫得的钥匙试开熊某甲家门探查情况,与法子英共同到熊某甲家中实施抢劫,为灭口又杀死熊妻张某及2岁幼女熊某乙。如此残暴,可谓灭绝人性,被网友称为“女魔头”,并不冤枉。
最高法认为,共同犯罪中,劳荣枝与法子英精心预谋,周密策划,分工明确,相互配合。劳荣枝始终积极主动,起到至为重要的作用,亦系主犯,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。“犯罪情节特别恶劣,手段特别残忍,主观恶性极深,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,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”,劳荣枝恶贯满盈,被执行死刑完全是咎由自取。
“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。”警方利用大数据成功抓获潜逃20年的劳荣枝,说明了这一点。以身试法终被绳之以法,劳荣枝伏法证明了这一点。劳荣枝罪行累累,死有余辜,从这一案例,人们期待并看到:法律的尊严绝不容挑战,正义的底线绝不容突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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